首页
司考消息
政策法规
司考指南
历史文档
网上报名
成绩查询
分数查询
资格申请
资格查询
备案登记
您现在的位置
温馨提示
发表时间: 2009-09-16
深圳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温馨提示:1、国家司法考试于本周末(19日、20日上午8:30,下午2:00)举行,请考生携带准考证正证、副证和身份证件参加考试;2、考点学校无停车场所,请勿自行驾车前往;3、为做好甲流H1N1流感防控工作,考点实行晨检,考生可于开考前1小时进入考点。预祝考出理想成绩!
深圳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6 , All Rights Reserved .
技术支持:深圳市信息网络中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