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罗湖区全面推进大调解体系构建
日期:2008-05-26   作者:
 
        近日,罗湖区召开构建“大调解”体系工作会议,对构建“大调解”体系各项工作进行任务分解,并对相关问题和困难进行沟通和协调。罗湖区委副书记曾节强调三个问题:一是深化认识。相关部门和人员要把思想统一到“把大量矛盾纠纷特别是群体性纠纷化解在激化之前,就是最大的和谐”上来;二是突出重点。将调解作为综治、维稳、信访、应急等工作的前置程序。职能部门要做推动“大调解”工作的主力军,法院可以聘请辅助人员做好诉前调解,劳动部门以人民调解组织的形式设立“劳动关系矛盾纠纷调解中心”,司法局要通过统计、信息、总结,及时反映“大调解”工作进展情况;三是要全面推进。在矛盾纠纷多发的行业和领域设立点、线、面相结合的组织机构网络,多部门联手化解矛盾纠纷。各部门要认真研究、消化并不断完善构建“大调解”体系方案,通过总结经验,推广已有的成熟做法,配合区委区政府推动“大调解”工作顺利开展。
 (罗湖区司法局  朱江洲  詹少莹)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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